2020年北京残保金政策
还找找北京残保金政策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北京残保金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谁要缴纳残保金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均应缴纳保障金。
向谁缴纳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地点相同。
申报缴纳时间
2019年的申报缴纳时间为8月9日至9月30日。
如何计算应交纳的残保金
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在职职工的计算
在职职工是指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申报及缴纳方式
1、网上申报
2、上门申报。
3、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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