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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根据《关于印发》(吉城乡环境整治办〔201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0月20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书记刘奇同志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城乡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为打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城乡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结合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厕所革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发动全县城乡居民、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通过扎实的活动开展,营造干净整洁靓丽的居住环境,基本实现全县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扔乱倒等现象,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显著变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1.整治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庭院卫生。对辖区内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庭院的环境卫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并动员辖区单位、居民对屋顶平台、房前屋后、巷道、楼道等处的垃圾广告、杂物、屋顶垃圾和死角、乱吊乱挂进行全面清理。垃圾房(桶)和公厕周围、绿化花坛、偏僻角落的卫生死角要彻底消灭,清除粪桶(缸)、垃圾池、简易棚厕(旱厕)、积水和污水漫流现象,铲除蚊虫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级网格单位)

2.整治沿街市容环境一是要组织力量加大对临街店面超店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实施引摊入店、摊商进店经营,按照主街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严管的要求,依法取缔流动摊点和临街店面超店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拆除临街店面经营户违章占道搭设的伸缩式交易伞(棚)。二是按照“一店一招”的设置原则,全面清除存在安全隐患、破旧影响观瞻的户外广告、一店多招、横幅、垂幅标语广告及过时的宣传条幅。对店招(门楣)的亮化设施(霓虹灯、led灯)要逐条街、逐个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破损、断亮、缺字的现象,要督促有关单位、经营业主及时维护更新到位,确保完好率达100%。清理店门前各类落地广告牌和张贴在门店墙面、立柱、玻璃门窗的宣传字画。清除各类占道摆放的道旗、绿化带或其他公共场所插的商业促销彩旗。三是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度,并落实制度上墙,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加大对沿街店铺乱扔乱倒现象的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级网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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