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党政正职干部的经验材料
近年来,我们绥化市委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风选人,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特别是党政正职选拔任用方式方法,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全面考察、充分酝酿、集体决定等全过程,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靠制度和规范保证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探索了一条靠机制选人、用制度管人的新路子。2019年初,我们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上下反复征求意见、常委会讨论,制定出台了《绥化市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调整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绥化市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并以市委文件下发执行。同时还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这一办法的出台实施,为我们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可靠保证。2019年以来,我们共调整和选拔任用县级党政正职44人,其中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20人,市直部门负责人24人,参与的干部群众达到2600多人次,真正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社会反响比较好。主要做法是:
1、组织大规模民主推荐,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提名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是“第一道关口”。坚持这一程序,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如何尊重民意的问题,解决以往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对此,我们绥化市委在选拔任用党政正职干部工作中,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把民意作为干部提名人选的重要依据,扩大民主推荐干部层面,变哪里干部缺职就在哪里小范围推荐为全市大范围公开民主推荐,变等额推荐为差额推荐,使人选提名建立在广泛民意的基础上。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正职的人选问题,一直受到各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县级党政正职出现空缺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时,首先公开职位、公开推荐条件标准和差额比例,并在民主推荐大会上公开推荐。除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参加民主推荐范围外,还吸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区群众代表等参加民主推荐大会,扩大参与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一般每个职位按2至3名人选进行推荐。市委组织部对市级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其他代表等不同层次人员的推荐情况汇总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符合条件并且得票相对集中的干部中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每个职位一般不超过5名。具体操作中,不单纯地以票取人,根据推荐结果、职位需要及年度考核等情况,经市委领导研究后,每个职位提出1至3名建议人选。比如在2019年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期间,我们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先后组织了三次推荐,参与民主推荐的干部群众达2129人次,来自基层的233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了对各级班子及成员的民意调查,范围之大,人数之多,是以前所没有的。通过民主推荐,使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使用有了坚实的民意基础。两年来,有20名素质好、能力强、廉政勤政的干部在公推中得票较高,被市委提拔到县(市、区)主要领导岗位。有11名过去市委重点掌握的干部,由于公推得票较少,没有得到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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