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一、任务、范围(弘利教育)主要任务xxxx年xx月底,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选取x个村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xxxx年底,全县xxx个自然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
工作范围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资产。包括应收款、内部往来、固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库存物资、林木资产、牲畜资产及债务;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业、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清理登记时间节点由各村成员大会确定。
二、操作程序清理。以村组自查为主,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每个村组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x-xx人组成清理小组,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理方式;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查清数量、价值、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
登记。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附后),逐项清理登记,清理登记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登记的内容要全面、准确、详细、清楚,做到不遗不漏。
核实。
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由村监委会和村民代表进行逐项逐笔清查核实。
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处置与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集体资产,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公示。
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由清理小组负责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x天。公示期间,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
确认。公示期满,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汇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清产核资结果,由村“三委”负责人、村清理小组所有成员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核定后汇总上报县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存档备案。清产核资过程中形成的表册、文件、合同、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要存档备案。(弘利教育)
三、清查办法资金清查现金清查。按确定的清理登记时间结点,盘点库存现金(包括存折)。
对以借(领)款单等抵库的,要具体分析,区别处理。符合规定且未超过三个月的可视同现金;不符合规定或超过三个月的要及时追缴或办理结算手续,暂时不能收缴和清结的,要办好债权确认手续并予入账;已成坏账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实质上属于支出项目的列入支出。
银行存款清查。以基准日银行对账单、银行定期存单为准。
若存在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加以调整。
资产清查对外投资的清查:要清查历年投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对外投资权益。包括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接受投资方确认等。库存物资的清查:将各种存货进行实际盘点,将账存数和实存数进行相互核对,确定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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