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商银行和中国石化调研报告: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 和监督的路径初探
审计研究报告
第7期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9年2月25日
编者按:
2018年初,《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实施,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2018年5月,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2018年9月,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审计科研工作者要立足国情、加强研究,努力构建内部审计理论体系,力求把当前最鲜活的实践上升为具有指导性的理论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述制度规定和讲话精神,审计科研所近期组织科研人员围绕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路径、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拟形成系列研究报告。敬请批评指正。
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
和监督的路径初探*
——对工商银行和中国石化调研报告
【摘要】
为推动《规定》《意见》和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分析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形成审计监督合力,调研组选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早、做得较好的两家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审计局进行调研座谈。以问题为导向,调研报告分析了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现状,针对需改进加强的八个方面,从创新指导监督工作、实施分类指导监督、资料备案信息技术化、推动落实总审计师制度、提升内审人员能力素质、内审质量考核评价、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以及加强与内审协会协作等方面,提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路径建议,为实现审计监督合力奠定基础。
2018年初,审计署《规定》《意见》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为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2018年11月中旬,围绕国家审计如何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这个问题,调研组对工商银行和中国石化(内部)审计局开展调研座谈。现将工商银行和中国石化两家企业内部审计调研情况介绍如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两家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目前两家企业的内部审计系统,与企业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内部监督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互相协作配合,初步形成企业内部监督合力。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和成果,在广度和深度上提升内部监督合力。据统计数据(详见表1),2015年至2018年10月底间,两家企业的(内部)审计力量不断壮大,每年因内审发现问题整改而制订修改制度规定几十至几百项,整改比例约95%以上(除2018年未完整计算外),同时,部分审计项目实行外包,挖潜社会审计服务价值,在防风险、促整改上发挥积极作用。从中国石化来看,因内审发现问题整改为企业增收节支数亿元,处理处罚力度逐年增强,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多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表1:2015—2018年10月两家企业内部审计取得成效表
类型
企业名称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0月
内审人员数量(人)
工商银行
442
465
466
478
中国石化
1423
1404
1562
1668
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比例(%)
工商银行
96.51
97.56
95.11
72.39
中国石化
98
99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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