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物价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其中包括六方面的内容:
第一,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大对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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