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水资源保护中的村民参与意愿与成效]参与意愿
摘要。随着农村水资源污染问题的日益严峻以及民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村民更加愿意参与到身边水资源保护中来。但由于村委会职能落实不到位以及依附性文化的影响,导致村民途径的有效性无法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从村委会职能的完善和村民的思想道德及民主理念教育两方面着手,将参与式理论真正用于实践,使村民的参与意愿有效地转化为参与成效,提高农村水资源保护水平。
关键词:参与式理论水资源保护参与意愿参与成效
1.参与式理论的概述
农村日益严峻的水资源污染问题不断给我们的研究与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要想妥善的处理这个问题,必须全面调动其各个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村民以及社会力量[1]。
为了有效地调动起政府、村民以及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我们需要引入参与式发展理论。参与式发展理论是一种微观的区域发展理论,它强调尊重差异、平等协商,在“外来者”的协助下,通过当地社成员的积极、主动的广泛参与,实现其可持续的、成果共享的、有效益的发展。参与式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建立伙伴关系;尊重乡土知识和群众的技术、技能;重视项目过程且不仅仅看重结果。[2]
2.农村水资源保护中的村民参与意愿
村民在农村水资源保护中的参与意愿即是指村民是否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村委会联系及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合作,为保护农村水资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苏州s村是一个较大的行政村,方圆6.7平方公里,分为14个自然村29个小组,共有村民4275人。本课题小组通过对村民进行的问卷调查,可以将村民的参与意愿概括为以下特征:
1、认同度高。将问卷进行统计后,我们可以看到有92%的村民愿意参加水资源保护或治理活动;
2、实践率低。调查中发现,尽管村民参与意愿较高,但只有36%的村民表示积极参加过相关的水资源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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