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备案
单位
灭
火
和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2010年5月修订)
(本预案供规模较小的单位参考,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修改
调整)
为加强本单位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火灾发生后,由单位的负责人任总指挥;负责人不在时,由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任总指挥。
二、灭火疏散处置程序
(一)火警、火灾的确定和报警
(本单位有消防控制室)当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火警报警时,其中一名值班员应当手持对讲机或通知保安立即到报警现场查看(另一名值班员不得离开消防控制室),确定是误报还是火灾,并马上通过对讲机向消防控制中心报告;
(物业有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探测器报警通知时,接到通知的人员应当立即前往现场查看。
任何人确认发生火灾后,无论火灾大小,现场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立即立即向119报警,报警时应讲明单位、具体地址、起火楼层部位、何物引起火灾、有无人员围困及火势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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