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职务犯罪存在的问题]
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是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也是我国老百姓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下面,笔者就近些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查办了一大批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地打击了职务犯罪行为。但是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仍存在着“立不准、诉不出、判不了”的普遍问题,其直接表现为“两高一低”,即撤案率高、不诉率高、判决率低。这种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检察机关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二、成因分析
(一)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各级检察机关都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于是“立案数”便成了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有的还直接、间接地规定了“办案指标”,甚至对完不成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这样,在办案过程中,一些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数就搞一些“凑数案子”。这就给以后案件的起诉、判决工作埋下了隐患,最后又不得不为处理这类案件找台阶下,就出现了“两高一低”的问题。
(二)存在着重初查、轻侦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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