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宣贯方案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92号令),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按照《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宣贯方案〉的通知》(雅市安监函〔2018〕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宣贯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促使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92号令规定,提升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增强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培训职责的主动性,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避免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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