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深刻汲取“9.6”**高速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19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现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企业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监管。全面检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建设、车辆日常安全检查、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依法督促客货运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集中约谈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相应资质,严禁违规要求客车驾驶员超长时间(每天累计8小时以上)驾车和凌晨2时至5时驾车运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负责)
2.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监管。对全镇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查企业经营许可,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查驾驶人、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查是否按规定配备押运员,查是否有违法违规装载,查车辆维护情况,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负责)
3.加强对旅游公司(景区)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车辆运输管理、导游教育培训情况,旅游包车例保例检维护情况,旅游行程中驾驶员休息安排情况,严禁违规租用不符合资质的车辆及驾驶人从事旅游运输。(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牵头,派出所、景区管理员配合)
4.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对运输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监控系统加强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驾驶等情况的监控和处置。对不履行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职责、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企业,依法处罚,督促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负责)
(二)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1.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管理。以大型客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
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对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处理、未降级换证等关键环节开展摸排清理,加大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多次违法的客运驾驶人要强制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对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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