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街道服务活动方案】 清扫街道活动方案
清扫街道活动方案篇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深化社区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区清溪、溪北、贵筑三个办事处目前已经改为清溪、溪北、贵筑、明珠、阳光五个社区。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实际,以推进我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社区和谐稳定为基础,增强社区功能,推进我区基层城市管理体制建设,为促进我区环卫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区创模目标,进一步巩固我区创卫、创文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社区街道环卫清扫保洁管理范围,按标准划分配齐各社区环卫保洁人员,确保办事处改社区后中心城区环卫工作平稳过渡交接。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路面清扫保洁工作达到道路、人行道、沟边无固体废弃物、污泥、污水等的要求;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重点路段随产随清,垃圾清运密闭运输,公厕管理要做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二)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由各社区负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
(三)目前原贵筑、清溪、溪北三个办事处共有664名在岗环卫工人。上述人员划分到社区,原则上以在岗路段所属社区为准,由所属社区原地接收,其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也由所属社区接收管理。
人员具体分配为。贵筑社区16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10人),明珠社区12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83人),溪北社区116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78人),阳光社区23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56人),清溪社区3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
(四)花溪城区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外,楼群院落及城郊结合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社区、村负责清扫保洁。保洁路段相邻的各社区之间、社区与乡镇之间、社区与其他区之间相互将保洁范围各自延伸20米,确保环卫保洁工作全覆盖,无间隙。
四、补贴标准
(一)清扫保洁工人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现在劳动报酬标准930元/月按时足额发放。其中,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发放劳动报酬清单、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及相关申请资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补贴。目前,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为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缴纳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发后补的规定进行申请。
(二)三个办事处改为五个社区后,贵筑、溪北、清溪、阳光、明珠社区无经济职能,公益性岗位补贴60%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40%部分经费均由区财政承担。5个社区664名环卫工人年劳动报酬总额741.02万元,年社保费用需381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122.02万元由区财政承担。此外,区环卫站非公益岗位环卫工人的社保费用也由区财政承担。
(三)年劳保福利加班及节日慰问费需73.04万元,工具用具年费用需19.92万元。两项费用由各社区收取的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不足部分由各社区专题向区政府申请核拨(详见附件二)。环卫服装、垃圾清运手板车由各社区据实专题向区政府申请购置。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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