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市民评选 [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摘要】
:x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xx市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各街镇乡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根据xx文明办[2005]5号文件要求,今年“xxx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x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xx市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乡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
根据xx文明办[2005]5号文件要求,今年“xxx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县城乡居民、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均可参评。
2、外地(外籍)来xxx工作的各类人员,在足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评选条件,也可参评。
3、因公牺牲和逝世的xxx市民,生前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示范的,可以追授“重庆市文明市民”。
二、评选条件
(未完,全文共1435字,当前显示4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