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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科学、有序地指导大朗镇的“三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保障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制定本规划。
第2条改造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管控、成片改造、计划实施。
第3条意义和作用
本规划是大朗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申报、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依据,各项改造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第4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要点》;
《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东莞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方案》、
《大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朗镇总体规划(2008-2020)》及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志、规范。
第5条规划范围
大朗镇镇域范围,总面积97.5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2015年-2020年。
第二章改造功能指引
第7条功能区划定
各样改造行为应符合本功能指引的要求,用地规划原则上不得违反本功能指引的安排。
根据《大朗镇总体规划(2008-2020)》,共划定八大功能区,包括:长盛商贸文化中心区、金银朗行政服务区、毛织工贸区、黄洋居住片区、松佛创意产业区、高竹工业区、富民工业区、象山工业区。
第8条长盛商贸文化中心区功能指引
打造集展创意展示、商业金融、体育文化、娱乐休闲和高尚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朗新的城市中心区,全镇甚至周边地区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中心。
优先发展大型商业地产(商贸办公)项目,鼓励发展文化休闲、特色餐饮、高尚居住等相关项目,禁止引进工业、物流仓储等项目。
第9条金银朗行政服务区功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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