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若干基本特征的思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胡锦涛总书记在《在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号召文艺界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这是十分重要、十分及时、十分具有针对性的战略决策。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价值认同、道德基础、精神支柱、知识力量、审美条件。就其本质而言,衡量一个社会和谐水平的根本标准应该是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亦即文化和谐程度,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例外。
任何一种和谐文化都由其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及上层建筑所决定,和谐文化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及上层建筑。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所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所要体现的是公平、正义、和平、均衡、协调。其具体内涵是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它的根本目的是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开放性、多元性、发展性、先进性等外在特征。
1、时代性。和谐文化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不同的和谐形态,处于不同的和谐水平,具有相异的和谐要求,达到可能的和谐程度,不存在超时代的绝对和谐。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社会主义历史的产物。由于我们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我们所建设的和谐文化亦只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文化。
2、民族性。和谐文化拥有不同的文化主体,有不同的民族创造、民族特点、民族气质、民族精神。正是这种民族性,使人类的文化充满丰富性、多样性、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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