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咋定的]
问:低保对象的范围如何划定。答:各地规定的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一般是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困难群众,从各地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地区要求把保障的重点放在那些因疾病、残疾、年老体弱、家庭缺少劳动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人员身上。这主要是因为多数地区农村低保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限于财力等原因,首先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体纳入低保范围,循序渐进,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步使低于低保标准的人员都能得到低保。同时,重点保障那些家庭缺少劳动力的贫困人员,也有利于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千方百计发展生产,争取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生活问题。
问。如何理解农村低保标准的含义。各地确定低保标准有什么原则。贫困农民从政府领取低保金一般是多少。
答。在确定低保标准方面,除了少数东部发达地区,一般地方都是围绕国家每年公布的贫困标准,国家2006年公布的贫困标准是年人均收入683元,2007年公布的是693元。从低保工作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各地制定的低保标准原则上不应当低于国家分布的贫困标准,这主要是由于国家公布的贫困标准是维持农村居民温饱的绝对贫困线,农村低保起码应该保证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绝对贫困线,否则就无法保证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但低保标准也不宜比贫困线标准高得太多,否则会不利于鼓励群众生产自救。目前全国已实施农村低保的地区平均低保标准为年人均1000元左右,最低的只有600多元,最高的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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