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要求
工作规范
一、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
康复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第一条社区诊断
开展社区诊断,明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措施。
第二条传染病的防治
1、开展急性传染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的防治。
2、执行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和消毒。
4、指导恢复期患者定期复查并随访。第三条免疫接种
1、计划免疫。
2、强化免疫。
3、特殊人群免疫接种。
第四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
1、开展健康指导、行为干预,以及高危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
2、开展周期性健康检查。
3、对恢复期患者进行随访。第五条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
1、开展精神卫生、心理卫生咨询,进行宣传与教育。
2、开展周期性健康检查。
3、对恢复期患者进行随访。
4、识别不良精神和心理行为问题,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根据需要及时转诊。第六条学校卫生
1、评价学校的基本卫生条件和学生的基本健康状况。
2、提供眼保健和口腔保健等服务。
3、配合学校指导家长开展性启蒙教育和性心理咨询等工作。
4、提供健康行为指导。第七条妇女保健
1、围婚期保健。了解夫妻双方的基本健康状况,开展健康咨询与生育咨询和婚前检查的宣传与指导。
2、产前保健。了解孕妇的基本健康状况和生育状况,早孕初查建册,并发放孕卡。识别高危孕妇并及时转诊,开展孕妇及其家庭的保健指导。
3、产后保健。产后家庭访视,产后避孕指导,产后恢复,家庭生活调整的指导等。
4、更年期保健。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更年期妇女合理就医、饮食、锻炼和用药。
第八条儿童保健
1、新生儿期保健。新生儿访视、建卡、母乳喂养的指导,新生儿护理指导。
2、婴幼儿期保健。早期教育及智力开发的指导,正确断奶的指导,生长发育评价,辅食添加及营养指导。
3、学龄前期保健。心理发育指导及咨询,生长发育监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预防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第九条老年保健
1、了解社区老年人的基本健康状况。
2、指导老年人疾病的预防和保健,开展老年护理。
3、指导意外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第十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根据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社区健康教育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2、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壁报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第十一条计划生育
1、在夫妻双方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指导夫妻双方避孕、节育。
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咨询。
3、避孕药具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社区医疗
1、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2、疑难病症的转诊。
3、急危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和及时转诊。
4、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第十三条社区康复
1、掌握社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2、制定社区康复计划。
3、开展躯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功能评价。
4、对适宜社区康复的对象,以躯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心理适应能力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治疗和指导。
二、居民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1、根据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和社区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计划
2、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季节、多发病、流行病)制定宣传的重点。实施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3、组织不同人群(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急病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并记录。
4、定期更换社区内居委会的黑板报及宣传栏5、健康教育的内容:
(1)卫生法规和良好的道德教育。(2)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3)慢性病的防病知识。(4)救护知识教育。(5)就诊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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