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民政老龄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去年民政老龄工作,安排今年工作任务,促进民政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一、凝心聚力惠民生,2014年民政老龄工作取得新成效2014年,全县民政老龄系统紧紧围绕大局、勤奋扎实工作,勇于攻坚克难、全面履职尽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取得新实效、在推动民政老龄事业改革发展上实现新进步、在真情服务困难群众中展现新作为。主要体现在:
(一)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县政府批准成立了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定编3人,开展了阳光救助暖万家为主题的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二是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月补差水平由242.06元提高到270.09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月补差水平由125元提高到145.34元。三是采取三查一访的形式,对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和2012-2013年度下拨的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城市低保新增113户118人,停发及清退95户167人,农村低保新增44户79人,停发62户109人。2014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05户309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027.4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425户757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318.66万元。
(二)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2014出台并实施了城乡医疗救助新政策。目前,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已取消病种限制,大幅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截止目前,全县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198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51.59万元,另资助参合8646人次,支出参合金13.43万元。按照省市安排,我们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了光明·微笑工程、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等专项救助。其中光明·微笑工程6人次支出0.78万元;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4282人次支出28.53万元;儿童大病救助3人次支出6.03万元;另救助农村居民重大疾病11人次,儿童两病2人次,爱心医疗救助2人次,重性精神病45人次。
(三)五保供养和孤儿救助政策得到充分落实。2014年,我县开展了九九消防平安行动,请消防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培训,对新建的永宁敬老院和扩建的排埠敬老院进行了重点监督,完成了全市的敬老院星级评定检查工作,对各乡镇申报的58位五保供养对象逐一上户进行了调查核实,批准新增五保供养对象35名;到目前为止,县福利院和9所乡镇敬老院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59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275人,月供养标准275元;分散供养对象318人,月供养标准26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80%,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19万元。完成了16名弃婴的收养登记工作,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月700元,并及时将我县孤儿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港口乡敬老院和高桥乡敬老院院长的公开招聘工作。2014年我县被市民政局评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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