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局长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报告
根据组织安排,自2018年***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届三次会议任命我为***财政局局长以来,我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财政工作开展,为我县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现将任职以来履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如下:
一、坚持学法用法,强化法治素养
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自身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努力提高政治占位,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大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紧密结合“七五”普法,既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又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先后重点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了勤学、真学、善学,夯实了现代财税、投融资、审计等经济知识和公共财政管理知识。以宪法、法律为依据,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损害宪法权威与尊严的行为。强化为国执法、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履职,压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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