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激励有效、监督到位的积分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引导党员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结合我县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党员积分管理主要在农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进行试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三、内容程序
(一)科学设置积分内容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重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合格党员。原则上,积分内容要围绕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是否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未完,全文共3787字,当前显示11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