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报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工作推进会,迅速将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和自治区住建厅、盟住建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全局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二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做好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研究制定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强化宣传发动.一是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彰显党委、政府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广泛宣传城管领域黑恶性质违法犯罪的特征特点,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重大社会危害.重点宣传城管领域黑恶违法犯罪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管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1二是围绕重点群体开展宣传.发挥城管执法与市民群众广泛接触的工作优势,开展以法律“七进”为主要内容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把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集中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深化一切宣传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三)强化线索排查.根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城管领域的表现,把专项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起来,注重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大在建工程项目和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的巡查力度,及时摸排以暴力手段阻碍执行公务,为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地盘费”等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四)强化乱象治理.从严治理违法建设乱象.按照《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强化违法建设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控”“改”“拆”相结合,分类治理存量,联防共治增量.加大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现象的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鼓励群众和社会媒体监督举报,严格查处建设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实现违法建设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了城市规划区内新增违法建设“零发生”.二、工作亮点2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市环境治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工作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持续上升.
(一)暴力执法现象基本杜绝.
(二)为城市管理领域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地摊费”得到很大收敛.
(三)霸占门前停车泊位现象明显减少.
(四)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得到较好规范.
(五)工作上的人情“关系网”得到遏制.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持续开展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扫黑除恶就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城管部门关系不大.
(二)斗争意识不坚决.专项斗争推进上热下冷,上级部署多、下级行动少,对城管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到位、不深入,点到即止、见好就收,甚至出现认为城管领域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乱可治、无线索可查的苗头倾向.
(三)“打伞”反腐不衔接.没有把打击城管领域的黑恶势力和反腐败、查处“保护伞”结合起来,有问题被查处影响形象和政绩的担优.
(四)机制建设不健全.城管部门与其他建设主管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线索移送、核查机制不健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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