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联防联控,科学应对;
改善卫生,强化教育;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本系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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