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收入的核心在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对人的认识,核心在于认识
山东省平邑县位于沂蒙山区西南部,现辖16个乡镇,73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86.75万人。全县地形以丘陵和山地为主,人均耕地面积相对偏小,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近两年,全县外出劳动力人数锐减,不但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而且还不利于农村的稳定和社嘎和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如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县当前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
一、全县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从数量来看,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53.72万人,常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15.06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8%,其中:在乡外县内的5.35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0%,县外省内的7.81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4.5%,省外的1.9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5%。除常年外出劳动力外还有4万多农村劳动力从事县内企业、工厂的钟点工(或计件工),他们农闲进厂务工,农忙在家务农,所以,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外出打工人员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例达36%。从经济收入情况来看,以每个农民工平均月收入1200元计算,那么2011年全县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超过15亿元,占全县农民纯收入总额的四分之一,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我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也成为我县增加农民收入的核心问题。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
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主要有如下五种:
1.通过政府部门组织转移。如县劳动人事部门、乡镇的各种服务站等部门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本系统、本部门结成“帮扶对子”,形成“就业服务网络”,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根据信息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后,再输出到需求地区就业,2011年通过这种途径转移的劳动力有2.3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的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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