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研究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摘要。矿山环境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是保证矿山企业可持续开发矿产资源的一种有效手段,本文在分析了矿山环境地质背景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开采参数,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的分析,证明了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在技术上可行,并能体现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政策。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可持续发展
1工程概况
陂头面铁矿矿区面积0.148k㎡,开采深度:0~-30m标高,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生产规模为8万吨/年。1985年阳春县人民政府将矿山划归阳春矿冶开发总公司,1986年10月矿冶开发总公司解体,同年11月由阳春县铁矿公司接收,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计年开采量8万t。由于经济及开采不规范等原因,2008年12月停采,部分采坑已回填至地面标高,部分采区被水体覆盖。目前矿区内最深采坑已达-30m标高,矿区内共消耗资源储量:铁矿石量2113.74kt,伴生铜金属量4794.97t。
矿山经多年开采,对原有地貌破坏较大,现在矿区在开采范围内并形成了长约50m,高15m,坡角约70°的挖方边坡。边坡大部分表层岩石风化比较强烈,残积土厚度较大,土体较松散。由于切坡的规模不大,边坡主要为第四系坡残积层,岩性为灰黄或浅红色砂质粘性土,局部为砾质粘性土。局部地段曾经引发过、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此外,原有矿山的建设和开采活动,已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还有矿山占用土地改变利用功能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的改变对地质地貌景观的破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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