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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志篇目

篇目,是志书的眼睛。通过它,能观志书之概貌,窥志书之精髓,量志书之价值。历代方志学家都十分重视志书的篇目设置。清代著名方志学家章学诚说:“为政必先纲纪,治书必明体要。”民国方志学家李泰桑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全国《新编地方志暂行规定》指出:“确定志书的框架和篇目,是关键性的一环。”由此可见,篇目设置在军事志书编纂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在编纂之初,是搜集和整理资料的指南和依据;编纂过程中,是撰稿的提纲和“施工蓝图”;编成之后,是志书的目录。下面,笔者结合近年编纂实践,就第三轮军事志编纂篇目设置谈几点肤浅之见。

一、篇目标题设置应规范

志书标题的制作,是画龙点睛的艺术,要深思精思,注意提炼。既要符合逻辑,又要符合语法,准确贴切,题义相宜。篇章节目标题要以事名题,名称采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不加修饰语,切忌字词过多,标题过长。用语要简洁精炼,惜墨如金,文约义丰,干净利落,直接点题,朴实无华,不矫饰、不渲染、不浮夸。杜绝大话、空话、套话,尽量少用或不用无实质内容的形容词、副词。要注意与史书、学术论文、工作总结、新闻报道、文学作品等文体的标题相区别。在上一轮军事志编纂,有的军事志篇目,把战备工作、军事训练、行政管理三个内容合为一篇,名为“军事工作”。个人认为,不仅篇名不够准确,而且其包含的内容归属也不尽合理。军事工作在“军语”中没有明确定位,他的外延比较广,不仅包括军事训练、战备工作、行政管理和边防,而且还包括除政治工作、后勤和装备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如兵役、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因此,在第三轮军事志编纂时应把“军事工作”篇中的三个主要内容分别进行单独设篇,更为规范和合理。在总部印发的《军事志编纂细则》中,把行政管理、军事训练、战备工作和政治工作、后勤保障及装备保障等归为同类,为军事活动中的17个主要内容,这些内容在修志中,根据需要,都可单独设篇。还有边防军分区设立了“边防建设”篇。设立该篇是正确的,突出了边防省和(市)地的特色,但篇的标题名称不够准确,应规范为“边防”更为贴切。

二、篇目标题排列应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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