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两篇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
2018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强加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2018年,对我局人民调解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对调解指导中心组成人员和调解专家库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同时积极与区大调解办、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强化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二是结合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建设,大力加强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45个村(社区)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于一体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了制度、标识、档案、文书,使全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90%以上。社会影响好、群众反映好、调解效果好的示范典型,使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调解组织五进五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建设,根据成中法发〔2018〕338号《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区人民法院联系,努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与配合。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制度、流程、文书,规范检调对接工作。加强实现了调解组织和网络的全覆盖,调解工作的全渗透。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一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调解骨干的攻坚破难作用。在对现有调解员队伍进行备案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镇(乡)、村(社区)、专业(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新途径。大力推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的做法,不断充实和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根据《人民调解法》要求,主动联合区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并督促各司法所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加强基层干部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知识,有的放矢地开展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各我局更结合贵司通〔2018〕51号《xx市司法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社区)调解员和其他干部群众开展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调解员熟练掌握矛盾纠纷排查、稳控、疏导、化解技巧。
三、多种活动紧密结合,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党和国家大事连连,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人民调解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创平安xx专项活动拉开了维稳的大幕;进一步筑牢了社会祥和稳定的基础;把法律惠民送到了千家万户;人民调解为区委、区政府顺利推进良好的法治氛围;社会矛盾纠纷大走访活动化解了大批积案、老案和难案,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平安创建活动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了新路;更为平安建设营造了一方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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