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全国“商办” 大病医保
8月7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下称人寿)洛阳分公司副总经理陈维刚获悉,大病医保全国范围内经办商业化的相关文件已经通过多部委会签。正在洛阳调研城乡医疗救助事宜的有关部委官员,间接证实了这一消息。根据此前参与文件讨论修改的人士介绍,大病医保有望在全国范围内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若此议落实,医保经办商业化将迈出“举国体制”第一步。
这里所说的大病医保,特指在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础上的大病补充保险。与城镇职工医保在1998年启动之时即已搭建大病补充保险框架不同,新农合医保在2003年、城镇居民医保在2007年启动之时,并未附加大病补充保险。在医疗费用居高难下的情形之下,近些年有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率不高的诟病不绝于耳。
根据公开报道,7月1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表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目前,全民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群众负担仍然较重。
伴随着多部委的文件会签,《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几已尘埃落定。这意味着,“新医改”施行三年有余之后,又有两项空白被填补,其一为建立大病保障制度;其二是商业保险机构首获某项医保的全国经办权。
此前在河南新乡、洛阳,广东湛江,江苏江阴等少数地区试水的医保商办,至此已成“星火燎原”之势。
在业界人士看来,大病医保“全国一盘棋”之后,商保机构的网络化功效将被放大,进而可实质推动城乡医保并轨。
破冰之旅
和往常一样,文件出台之前,相关部委先下基层密集调研。较早试水医保商办的河南洛阳市、江苏江阴市成为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的首选。
(未完,全文共2380字,当前显示7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