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思考]
摘要通过对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现状的分析,指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提高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9)11-0322-0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工作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了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较快增长;二是专利成果技术含量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所占比例高;三是科研人员对一些优势技术领域进行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不健全,技术市场发育不完善,缺少较强的政府与产、学、研相结合的配套体系,使不少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面临一定困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
1存在的问题
1.1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匮乏,管理工作滞后
各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匮乏,尤其缺乏具有理工科专业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实务和国际规则、精通外语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难以满足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客观需求。
1.2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保护意识不强
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起步相对较晚,虽然在知识产权普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等方面还不到位。在技术创新中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战略,进行研发选题、技术跟踪、二次开发、市场分析、侵权判定、确定竞争策略的企业寥寥无几。大部分科研人员急于职称评聘,成果通过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研讨等形式公开,使大量的科研发明因失去了新颖性而不能申报专利,知识产权的总体效果与社会预期相差还比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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