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为切实提高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法治通江建设的意见》要求,参照《县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原则上每月至少安排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30分钟,也可视情况临时安排学习。
二、凡参加学习人员一律按时参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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