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民族文化产业问题研究
摘要。2009年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计划》,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国有关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法律规定已经滞后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这制约了我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首先阐述了文化产业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性和文化产业保护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其次总结并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现行法律规定和国外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最后对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系统的立法建议。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现状与问题;法律规定;立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2-0032-05
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概念与作用
(一)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概念
1.文化产业的概念。文化产业的概念一经提出,世界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阐释。我国在2003年9月由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中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2004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方针和具体国情,共同研究决定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更为权威地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据此,我国文化产业的范围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2)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3)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4)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5)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6)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2.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概念。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就是既要强力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又要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的保护机制。建立文化产业就是要将文化作为一种国力,在知识经济社会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体现其巨大的经济价值。文化的市场化运作是文化产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关键,这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市场化又将威胁到文化的创造性和多样性。因此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保护机制。
总得来说,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就是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也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唯有两者相互作用,才能形成良好的文化生态,并最终促进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
(二)文化产业发展与保护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产业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地位越来越高,已然成为世界范围内的超级利润产业。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其支柱产业之一,例如英国的文化产业已相当于其本国的汽车工业,日本的娱乐业经营收入已经超过其本国汽车工业的产值,美国的视听产品是其第二大出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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