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与马克思主义 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矛盾,或者说,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不适应。一方面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完全适应;另一面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很不适应。现在的政治体制,总的说来,是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指导下,按照建国时期的实际情况和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建立起来的。按其实质和使命来说,是体现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基本政治制度的。但是,这个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复制了主要由斯大林定型的苏联政治体制,同时还受到我国传统的封建主义的影响,因而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又不完全适应,不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个基本原则,特别是不能适应这个制度进一步民主化的要求。在许多方面甚至还直接和这个制度相对立。邓小平同志在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些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就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直接对立的。
另一方面,这个体制从1949年建立到现在,已经有37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个体制的许多方面,同已经发生的变化,特别是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很不适应。例如,万里同志在软科学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种单凭领导人个人的才智和经验进行决策的经验型的决策方式,就不符合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由于存在着这样两个方面的矛盾,现行的政治体制必须改革。不改革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就会阻碍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就不能从制度上持久地、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具体地说,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一般方法论的指导,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特别是政体学说的指导。
(未完,全文共2855字,当前显示7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