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初探] 公共服务体系
一、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是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目前,中国进入到了一个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开始显现。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探索不断满足公众公共需求的可行路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可以使政府将其目光重新汇集到为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上来。政府通过管理和操作的标准化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从而避免其按照主观意志履行政府职能,改变其通过命令和权力强力推行行政的模式,真正建设一个服务型的政府。
(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是实现行政透明化管理和运作的必要途径
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透明化。这种转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政府要将必要的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公开,让公众了解其自身利益与政府工作和行为之间的关系;第二,政府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减少部门之间的工作推诿和权力摩擦。这就要求政府梳理自身的工作流程,确定合理的政府行为规范和公共服务标准,并将这些规范和标准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开。
(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是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必要条件
当前公共服务体系的提供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过于强调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而对公共服务供给公平的关注不足,造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公共服务不均衡状况严重;第二,公共服务体系标准缺失,政府公共服务不规范,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混乱,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考核也不够科学。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政府的责任,建立适应公共需求增长的政府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二是注重公平价值的实现,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三是设立合理的政府公共服务考核标准。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来完成。
(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是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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