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创建和谐分局规划:国税局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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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
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关系、夯实和谐基础为主要内容,以创建和谐分局为重点,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兴起一轮创建工作热潮,推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人人共享和谐的生动局面。
(二)总体目标
xx区国税一分局开展和谐分局创建的总体目标是:
――以实现征纳和谐为目标。公平、诚信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维护税收公平、开展诚信服务是实现征纳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突出法治型、服务型国税的创建。我们以让纳税人缴上满意税作为追求目标,加强和改进税收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增进内部和谐为目标。把塑造和谐文化作为国税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重视思想舆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责任教育,用共同的精神追求来激励和凝聚人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学法纪条规,做廉洁公仆”专题教育活动,争创“好班子”活动,切实增强国税干部岗位建功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国税干部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活力迸发,税收事业全面、稳步、协调、持续发展。
――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对内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工作,突出“和谐”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弘扬xx国税精神的主旋律,巩固和谐共进的道德基础;对外自觉将国税工作置于地方发展的大局中来考量,主动为地方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和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努力提高为地方领导提供信息、为地方发展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服从地方党政的正确领导,接受监督。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符合广大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第一准则,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调动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谐分局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重在教育。通过持之以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干部群众的和谐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氛围。
坚持典型引路。培育、发掘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亮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和谐创建活动水平。
坚持探索创新。适应新形式、着眼新要求,重视在和谐创建活动的覆盖领域、评价体系、监督措施、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探索,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是和谐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实现征纳和谐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型、服务型国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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