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环境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实施办法
【摘要】
:按照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许发[2007]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实际,现就2008年在中心深入开展“环境创优年按照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许发[2007]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实际,现就2008年在中心深入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改进便民服务,继续推进效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2008年,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压减10%左右,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各办事窗口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按期办结率100%。
二、工作任务
(未完,全文共1264字,当前显示4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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