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特大事故标准
富顺县互助镇中心小学校
重特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突发性安全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协调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更好地承担起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监督、协调和调查处置责任,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6年第23号)。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学校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性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事故性质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或组织其它活动过程中,因人为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等。
(三)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事故;
3、重大师生伤害事故;
4、重大校舍安全事故;
5、重大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胡刚
副组长:罗吉刚
组员:张仲渠、曾明英、韩文峰、聂洪达、雷洁及各村校负责
人。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联系电话:0813—7960010,[1**********]
职责。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落实学校重大活动的预案和报批制度,对事关学校师生安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二)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由镇政府、教育主管局、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领导及事故所在学校的领导组成。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事故的组织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事故发生后需外界人力、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由领导组统一调度。
(三)、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灾情设立具体工作小组:
1、现场协调组。由学校领导小组组成,相应班级教师参加。协助领导对应急工作的处置,提出建议,做好事故上报、情况通报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情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代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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