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对象审核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规范农村低保运行,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村要认真履行农村低保申请申报、协助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查、对象审核与上报、信息录入、建立低保档案、低保证运行等责任;
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各村要在村部设立社会救助岗,受理或就近办理困难群众申请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业务,并及时把农户申请资料交到镇政府。
三、各村包村干部要带领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开展入户调查。2018年6月底前,要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近一年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通过审核或审批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家庭、因病因学因残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中享受低保家庭,全部进行一次家庭人口状况、收支状况、财产状况调查,并严格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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