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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行政管理网上登记平台

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

陕工商发[2016]6号【发布部门】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

2016.01.13【实施日期】

2016.02.12【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点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意见(陕工商发〔2016〕6号)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试点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1/2 实现企业退出便利化,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服务市场主体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方便企业的要求,简化注销登记手续,优化注销登记流程,创新服务发展方式,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二)公开透明。公开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审查要求,规范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和登记材料,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

(三)控制风险。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设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2/2

陕西工商行政管理网上登记平台_公司注册网上登记流程指导(2014)网上登记流程指导一、网上登记系统操作流程第一步:用户注册、登录用户登录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s://),点击“网上办公”中的“企业注册申请”或“企业名称预核准”窗口。首次办理网上注册业务,必须进行用户注册。

第二步。网上申请填报登记注册信息,提交网上登记注册申请。

第三步。网上预审属地登记机关由内网登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待办工作”窗口,对外网上报的登记申请进行预审,做出“初审通过”或“驳回”的决定。对网上登记注册申请进行预审时,用户可登录服务系统查询预审结果。被驳回的申请,申请人按照驳回原因修改后再次上报。

第四步。递交材料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打印登记材料,自登记机关初审通过之日起60日内,向属地登记机关提交与网上登记申请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业务办理流程图如下:1 二、用户注册:每个口令只能用于一个企业的名称查询和设立登记,不能在两个企业同时使用。

1、登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为:https:///,根据业务需求,点击“网上名称预核准”或“企业注册申请”3、在用户登录窗口,点击“注册”,注册一个用户名,设臵密码:2 4、在以下的用户注册界面中填写用户信息:注意:(1)应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密码遗忘或被盗时,可通过手机短信重新获取;(2)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一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一个用户名仅可申请一个名称,及该名称的登记;(3)应牢记所申请用户名及密码

5、用户信息填写完毕,注册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返回登录”选项,即可返回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刚刚申请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办理名称或设立登记。3 三、名称预核准网上登记网上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包括如下步骤:

1、选择名称分类——2、名称查重——3、填写名称信息——4、填写申报人信息——5、上报——6、等待审批——7、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信息补录及打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通知书,共7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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