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资源优势 打造特色水产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
博湖县因拥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而得县名。县辖五乡两镇,驻县单位有巴州种畜场、农二师25团、27团种马场、宝浪油田项目开发经理部等,总人口5.66万人,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全县总面积380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现为164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3.2%。县内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水产、芦苇、旅游、石油为主的资源优势,是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湖内有鲤鱼、池沼公鱼、草鱼、鲢鱼、赤鲈等30多个淡水鱼类品种,是博湖县优势和特色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水陆并进”的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以博斯腾湖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加大水产资源开发力度,积极推进水产产业化进程,把作大作强水产业作为富民强县的重要措施来抓,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认识培育水产支柱产业的重要性
博斯腾湖具有良好、无污染的水域环境和丰富的饵料资源,适合鱼类生长繁衍。博斯腾湖水产业经历着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过程。80年代前利用原始渔业资源;
80年代后建立渔政管理体制,实行渔业许可制度,走以法治渔的道路;
90年代以后进入渔业捕捞、加工经营新阶段;
到目前的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综合经营的产业化初级阶段。博湖县水产产业化体系虽已初步形成和建立,但产业链条不健全,产、供、销一条龙运行机制没有形成,发展机制不健全。博斯腾湖目前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其巨大的资源极不相称,巨大的资源开发空间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提供了充足的基础条件。
“九五”期间,自治州提出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博湖县在对博斯腾湖经过多年开发利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提出了“水陆并进”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强化管理抓水产”的思路,博湖水产业日益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2001年县第六次党代会上,将水产业做为我县的五大支柱产业提出,并做为当前首要扶持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提出了“湖泊经济”的发展口号。近几年,我县经过对水产资源的不断深入开发利用,水产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到2002年,博斯腾湖水产品产量达到4090吨,直接经济效益达1200余万元,比建县初期增长了一倍多。
二、积极创造水产业发展的优越环境
为进一步挖掘博斯腾湖水产资源潜力,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推出水产业发展步伐。一是加强水产养殖开发的组织领导。2001年底成立了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水产养殖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沿湖滩涂、沼泽地和被淹没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初步划出了4万亩适宜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地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实施。二是积极制定水产发展优惠政策,相继出台了《博湖县水产养殖开发带优惠政策》(博党办[2001]142号)、《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博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博党发[2003]7号)、《关于博斯腾湖围栏养殖管理的实施意见》(博政办[2003])60号)等一系列文件,采取水产养殖政府每年贴息50万元,大湖苗种投放资金政府每年保证不少于100万元,配齐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以及水、电、税收、水产基地建设和水产市场开发等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县内外水产发展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建立与水产科研院所的长期合作与技术交流。博斯腾湖水产资源的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水产科研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我县在多年的水产合作过程中,与上海水产大学、大连水产学院等水产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并多次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县进行授课和实地考察。同时聘请了本地多年从事水产工作的3名退休高级工程师共同研究开发博斯腾湖水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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