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探析
摘要。“小金库”是单位腐败的温床,是经济建设的腐蚀剂,要彻底治理“小金库”,就要认清“小金库”的成因、存在形式,制定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才能保证单位的资金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小金库”在消防部队的形成原因和治理措施。
关键词:小金库防治机制
2009年4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同年6月份消防部队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经过集中治理,对“小金库”现象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2010年5月21日,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指出,要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这次会议透漏出,治理“小金库”工作不是“急风骤雨”式的运动,不是“雨过天晴”的短期活动,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财经领域的一项机制建设。消防部队要巩固前期治理成果,保障队伍健康发展,必须建立适应消防部队实际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必须认清“小金库”在消防部队的形成特点
1、非法经营消防器材形成“小金库”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军队停止经商办企业后,消防部队也停止消防器材等经营行为,但是,面对消防业务费的短缺和高额利润的诱惑,个别单位仍在想法设法搞器材经营。在器材买卖过程中,因为无法使用部队收费票据,又无法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税务发票,个别单位就出现了用自购收据进行销售的行为,销售收入放在个人存折进行账外循环,形成“小金库”。还有一种形式是消防部队单位与地方器材经销商联合,在执法过程中指定器材供应商,然后收取“提成”,“提成”并不支取计入单位账内,而是直接由器材经销商发放给相关人员或以报销费用的形式供单位随意使用。
2、执法环节“以收代罚”形成小金库
目前,消防部队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罚没款必须先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然后根据财政规定从预算外按比例返还给执法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这样罚没款在返还和使用上都受到限制。个别单位为了增加收入,在执法检查中以不开具发票就可以降低罚款金额为条件,直接采取“以收代罚”的形式将罚没款转移到账外,计入单位“小金库”或由执法人员私分。
3、处理变卖资产不入账,转入“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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