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从公开走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重视信息公开已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已在北京、上海、安徽、福建等省市均陆续设立,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公开的强烈信号。“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公众的知情权实现以及开放政府的建设有相关制度来保障,固然能加速推进的速度,但是单纯依靠政策保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会一蹴而就,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将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根本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方式、思维甚至表达方式,因此,信息技术正成为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信息在传播中体现价值
政务信息公开是体现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前提,也是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应用广泛开展的基础。目前,电子政务的推行已促使互联网成为最方便、最快捷的一种政务公开途径,涉及政府的最大量的信息也主要是通过网络在社会上进行广泛传播,互联网当仁不让地成为百姓认识政府最直接的“源头”。
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不断增长的网民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呈快速上升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农村网民以超过城市网民3倍的速度增长,为信息在农村偏僻地区传递提供平台和途径,这正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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