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农保
摘要。尽管新农保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其制度本身以及运行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新农保基金运行层次低、经办管理体系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难;制度上存在捆绑机制,具有强制性。针对以上问题,应引入“资产建设”理念;探索多元化投资途径,实现保值增值;对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取消捆绑制,实行“梯度普惠制”的基础养老金。
关键词:新农保;保值增值;捆绑制;措施;资产建设
[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2)8-0019-02
一、新农保的成效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新农保取得了重大成效。在覆盖面上,2009年末全国参保人数达到8691万人,覆盖全国10%的县,2010年末试点范围扩大到24%的县,共有1.43亿人参保,2011年覆盖60%的县,2012年3月底,纳入国家试点的县有1912个,还有18个省份的345个县自行开展新农保试点。国家还提出了新农保在2012年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的目标。
尽管新农保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为农民们带来福利。但其制度本身以及运行等方面,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新农保存在的问题
1.基金运行层次低,经办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新农保基金多数集中在县级政府下设的机构管理运营,县级政府负担起了新农保经办、管理、监督的主要工作。但是县级机构往往缺乏基金管理人才、技术,不利于基金的科学管理,甚至会出现地方政府乱支挪用的现象。而且由于运营层次低,基金零散各地,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只能在小规模范围内管理运行、自我周转、调剂性大大降低,不能形成统筹共济、大范围的保障。
2.基金保值增值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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