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制度:第一条闭会期间,县人大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走访选民1―2次,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探索和创新代表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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