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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谏制度 [话说唐初言谏监察制度]

历史上,唐代言谏检察制度的发展引人注目,尤其在唐初,言谏政风长盛不衰,期间“贞观谏风”的勃兴更成为后世艳羡的治世象征。

一、选拔谏官不拘一格唐初高祖、太宗统治时期,谏官等级主要由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构成。散骑常侍(荣誉头衔,多授予年高德劭、功勋卓著的老臣,言谏有限,约相当于今日政协主席)为正三品,谏议大夫(言谏主力,可旁听皇帝和宰辅决策过程并进行监督,约相当于今日政协或人大委员)正五品,给事中(言谏主力,因握“封驳权”实权而可对皇帝百官进行监察)正五品,后两者发挥重要的言谏监察作用。因谏官职司直言极谏、驳正违失,察百官、逆君意是极为平常的事情,因此太宗在选授谏议大夫和给事中时,大都能够做到不论出身、党派,只要正直敢言、富有才识,皆可随才任用。如,魏征曾为太子李建成谋臣,因其敢言有见地,玄武门之变后被太宗授予给事中、谏议大夫;王珪曾为东宫太子舍人,为李建成的’心腹,玄武门之变后,因其忠贞有器识,被召拜谏议大夫。再如褚遂良以书法得到太宗赏识,再因才识而被授予谏议大夫。其他著称于世的贞观名臣,如杜正伦、崔仁师、颜师古、孔颖达等,或因学术,或因才干,皆曾任职谏官,以言事谏诤称世。

高宗、武周统治时期,言谏制度变革屡兴,其中最重要的发展是新设了两个低品秩谏职:补阙和拾遗(品秩不高,但因由唐帝直接除授而备受尊重,为唐初之后重要的言谏力量)。补阙和拾遗品秩低,数量多,其设置原因主要是为了便于武后通过大量补受谏官而培植政治势力,以至当时有“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之讥。([宋]马光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477~6478页)武后授受补阙、拾遗虽滥,但也能够做到随才任用,一旦发现不能胜任者,迅即加以贬黜,这使得补阙、拾遗这两个谏职在客观上也成为不少才华之士晋升的阶梯。如唐初四杰之一的陈子昂,被武后任为拾遗后,进谏积极,颇得武后赏识,被后世称为“陈拾遗”。此外,杜甫、白居易等唐代著名文人,都曾担任补阙、拾遗,且因谏言而留下令名。

二、监察权力虚实结合

唐初谏官监察权力主要表现为有虚有实、虚实结合。所谓“虚”,是指言事谏诤权和笔谏权,有约束而无强制;所谓“实”,是指封驳权,有强制约束力。唐初谏官虚实结合的监察权力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重要的监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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