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缺陷分析与补救
【摘要】
本文从分析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入手,分析劳务派遣中雇用和使用分离的三方两地现象,得出劳务派遣制度最大的引诱在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义务脱节的问题。本文继续分析了造成这种脱节的原因在于制度运行的环境使得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但认为对劳务派遣在存在缺陷的同时也有现实的存在必要性,因此对其问题应视为发展中的问题来对待,从而应针对其缺陷进行补救,因此本文最后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关键词】
劳务派遣;三方两地法律关系;补救措施
一、引言
劳务派遣是一种非标准的劳动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中把劳务派遣和集体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一起进行了特殊规定。自从约翰.艾京生等人于1984年首次提出“劳动弹性化”一词后,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的新策略。在我国,迫于国企职工下岗、就业形势严峻等现实情况,劳务派遣以其灵活性和相对的规范性适应了各种形式的用工需求,从而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但是经过将近十年的发展,劳务派遣被过分的滥用了,成了标准用工方式的异化形式。各类用人单位为逃避风险、节省开支,纷纷在正常的岗位设置上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完全背离了劳务派遣只适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原始初衷,规避了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例越来越多,如中国第一劳动派遣用工案—被辞员工徐某诉肯德基案,沃尔玛紧急裁员改为劳务派遣等。由此,很有必要反思劳务派遣制度,找出应对的措施使之回归正常化,本文拟就该议题分析之。
二、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一种人力资源配置方式,亦是一种就业形式,一种劳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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