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一)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省******仓储有限公司2号软管站发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扎实推进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安岳安全办〔**〕9号文件《集中开展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决定自**年5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集中开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岳安全办〔**〕9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由忠义镇交管办牵头负责,并成立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四、行动重点:
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辖区各部门要将“4.22”火灾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交管办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年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年5月底前)。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积极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安排部署和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1至11月底)。主要任务:镇交管办、安全办、派出所负责牵头联系,深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或整改。
(三)总结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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