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潍坊健全完善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金融网权威发布2016山东潍坊健全完善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更多2016山东潍坊健全完善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潍坊健全完善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2014年8月,潍坊市建立起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公平、均等的居民医疗保障;2015年11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双轨制”坚冰被打破;201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健全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让920余万潍坊人民人人有保障,户户享安康。
全民覆盖老有所养
“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特别是农村群众和城镇非从业居民非常关心和期待解决的问题。我市自2008年开始新农保试点,到2012年所有县市区全部纳入了国家和省级试点范围。2012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市统一、城乡统筹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为鼓励参保,我市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政府补贴。5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居民,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居民,每年补贴不低于60元。同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5年的85元,实现4连涨。其中,高新、滨海分别达到90元和120元。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由2009年的15.2万人扩大到467万人,领取待遇人数由6.6万人扩大到143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市不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12至2014年,全市居民养老保险财政支出由4.46亿元增加到7.77亿元,支出增幅由28.9%增长到44.2%。
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起了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根本解决了“双轨制”问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有了质的提升。
应保尽保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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