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主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贯彻专门机关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基本方针,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关注民生,保障人民幸福安康,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做为油田这种大型国企区域内的公安机构,公安工作与油田的生产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更是息息相关,公安民警和职工群众血肉相连,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油田开发建设的需要,也是扎实推进公安工作各项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我们一定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自身形象,要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不断提高公安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和保持和谐的警民关系,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坚决确保油区治安形势的持续平稳,为油田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要坚持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主导思想。人民是警察的主人,警察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因此,要千方百计地强化民警的“以民为本”意识,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做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始终做到人民利益至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做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做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做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做为第一标准,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为工作的切入点,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做为警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关注民生,关心百姓疾苦,当好人民群众的“公务员”“勤务员”和“平安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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