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巴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探析|秦巴山区在哪
摘要。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指出林权产权改革多维性将会决定着林权改革的深度,林业、林地、林农的特点将决定着林业的经营模式。秦巴山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才能真正促使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多种合作模式;秦巴山区
中图分类号:F316.23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5-3219-03
discussiononsomeissuesaboutcollectiveforestrightsystemreforminqin-bamountainarea
CHENXu-ao
(DepartmentofEconomicsandManagement,AnkangUniversity,Ankang725000,Shaanxi,China)
Abstract:Basedon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themultidimensionalnatureoftheforestpropertyrightreformwoulddecidethedepthofthereformwaspointedout.Forestry,forestlandandfarmerswoulddeterminethecharacteristicsofforestrymanagementpattern.CollectiveforestrightsystemreforminQin-bamountainsshouldbasedonclearpropertyrightandvariouscooperationpatternssoastopromote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forestry.
Keywords:collectiveforestright;systemreform;variouscooperationpattern;Qin-Bamountainarea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2003年在福建、江西等省试点后,逐步在全国范围推广,特别是2008年7月14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林改的总体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这次“从明晰产权入手,重塑林业微观经营主体,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放活山林经营权,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同时建立、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1]为重点的林改,将决定着未来我国林业能否突破发展障碍,创新经营机制,调动各种要素进而实现长期快速发展。然而,在林改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不少专家、学者,特别是政府有关领导将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简单地看成是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经验在林业中简单套用的结果,甚至是产权经济学理论在林权产权改革中的生搬硬套。忽视了新的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是一项包括产权中的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和流转权及其配套性政策的综合性改革,这将影响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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