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集团办学模式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构建】校企合作模式
摘要职教集团模式下校企合作具有如下特点。以集团利益为最高指导思想,遵循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采取集团化管理模式,找准有效联结点,凝聚内部成员力量,为实现共同愿景采取统一协调行动。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构建集技术研究、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技术平台,并实施以计划、服务、指导为主,行政、监督为辅的组织管理机制,虚实结合的内部资源重组机制,内外协调的政策机制和投入与收益相结合的利益分配机制。
关键词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办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12)16-0034-05
校企合作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产生于大学的工程技术学科领域。20世纪50年代后,德国、日本、英国也逐渐将校企合作教育计划付诸实践,使得校企合作成为发达国家的一种共同职教形式,并逐渐在发展中国家得到推广,其内涵也不断演变。学者对其提出了不同观点,杨金土指出:校企合作广义上指学校与社会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种工作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1];张亚军认为,高职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双方以生存和发展的共同愿望为基础,以人才、技术、效应为结合点,利用学校与企业不同的环境与资源,以培养适合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实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办学形式[2]。上述研究者的观点均阐述了校企合作的共性,但是缺乏对特定背景和模式下校企合作个性特征的研究。
一、职教集团办学模式下校企合作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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