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 2018全国群体性事件
摘要。近年来,基层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而基层政府对此责无旁贷,对基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需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才能找到相应的对策,对症下药。
关键字:基层;群体性事件;特点;原因
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多采取集体上访、集会、静坐请愿、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聚众闹事等方式,对政府管理造成一定影响的社会冲突事件,而较为恶劣的打、砸、抢事件则严重干扰乃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基层是指县(县级市)、区级以下,包括乡、镇的,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国家机关。基层群体性事件则特指在基层政府机关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这些群体性事件除了具有一般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如群体性、组织性、仿效性、破坏性、反复性外,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基层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群体性事件出现了以下新特点:
(一)频率增加,种类增多,规模扩大[1]
近年来,全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统计数据)。对于基层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数量没有做单独统计,但从个别地区基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可以看出其变化的趋势。如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仅上半年就产生各类群体性事件145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4.8%,可见其上升的速度之快。从基层群体性事件的种类来看,有利益诉求型、泄愤型、社会治安型、生存状态改善型、经济纠纷型、关注社会公平型,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型等多种样式。在过去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事,如今都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就其规模来看,人数少则几百人,多则成千上万人,规模有扩大化的趋势。
(二)起因简单,矛盾交织,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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